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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西自治州2023年公开引进137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长沙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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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6 16:28:19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州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助推湘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湘西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在长沙地区举办专场招引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三)热爱湘西,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四)具有岗位所需条件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特殊岗位最低学历可放宽至学士本科),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学士本科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进一步明确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附件1)标明的为准。

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应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2023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岗位。

(六)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

(七)身体健康,符合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5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现役军人;

(七)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八)定向委托培养的,以及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九)湘西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人员;

(十)近5年报考湘西州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未按照合同履职完的人员;

(十一)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信息发布及岗位计划

公开引进人才岗位相关信息通过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西党建网、湖南人才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岗位信息详见《2023年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长沙站)专场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程序及办法

(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程序

1.报名:采取网络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预报名:2023年5月5日上午9:00至5月11日下午17:00。报名期间,报考事业编制人员登录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j.xxz.gov.cn/)、湘西党建网(http://www.xxzdjw.com/)“2023年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长沙站)专场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及确认:请报考人员于5月13日上午9:00至12:00(超过12:00以后,不再接受报名和确认),到湖南人才市场(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68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未取得的,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准许毕业的证明,学校学位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的《报名表》(附件2)、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补充证明及个人荣誉业绩、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进行现场报名及网络预报名后的现场确认。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资格证、工作经历等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并对个人选报的岗位负责。

(3)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如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个人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专业认定参考《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相关州直单位及县按有关规定认定。

(5)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材料报名参考的,考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视同放弃引进资格。

(6)州外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对报名确认的考生在现场报名点随即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真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填写不实、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获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4.考核

(1)综合素质考核

现场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随即进行综合素质考核,由各相关招考单位按程序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当场告知。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州民族中学、州溶江中学面向教育部直属公费师范生招引的岗位,只进行综合素质考核。

(2)业务能力考核

根据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数1:5比例确定入围业务能力考核人员名单,入围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如实际综合素质考核人数未达比例的,以参加综合素质考核实际人数进入业务能力考核。业务能力考核安排在5月14日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根据需要将对考生进行统一管理,如不服从考试安排,扰乱考试秩序的,将取消引进资格。

5.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计划引进人数,根据综合素质考核成绩×0.3+业务能力考核成绩×0.7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由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业务能力考核分数高的入选。如成绩再相同,增加复试,复试于当天进行(对直接进行综合素质考核的岗位,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即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成绩相同,增加复试,复试于当天进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该引进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未达入围比例或实际参考未形成竞争的计划内岗位,报考人员综合素质考核、业务能力考核成绩合成后的综合成绩需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6.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的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或相关县组织实施,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该引进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进行体检和考察。

7.聘用

考察合格者经招考单位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并经相关部门审查后,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二)企业引进人才程序

1.报名。具体方式由用人单位自主组织。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人才应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到指定地点现场投递简历或发送简历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也可以电话联系用人单位获取报名有关信息。

2.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料,对照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考核。由用人单位自主选择现场招引、网络招引等方式组织实施。

4.体检、考察及公示。体检、考察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自行组织实施。引才企业按程序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经相关部门审查后,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州委人才办、州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和考核、体检、聘用等结果进行公布公示,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1.监督电话: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0743-8223229

中共湘西自治州纪委监委驻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743-8239262

2.政策咨询电话:

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0743-8561837

湘西自治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43-8713162

五、政策待遇

本次湘西自治州公开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事业单位的,除按照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外,属州直事业单位的,同时按照《湘西自治州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附件3)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属县直事业单位的,按照相关县人才引进政策待遇执行。属州本级企业的,除执行用人单位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外,同时按照《湘西自治州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附件3)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六、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安排将在湘西党建网、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请密切关注。

七、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引进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湘西自治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0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j.xxz.gov.cn/zwgk_170/fdzdgknr/tzgg/202304/t20230420_2009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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